苏州日报讯(记者 王莉 通讯员 李福林)日前,吴中区委、区政府下发文件,从4月1日起,该区公务员每月将从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廉政保证金,期间如有违纪行为,将视处分程度扣除保证金,如遵纪守法,则退休后全额发放。用经济手段约束公务员行为,督促其廉洁自律,这在苏州市尚属首家。 廉政保证金资金主要来自两部分:一是从公务员每月收入中提取一部分(暂定处级干部400元,其他干部300元),二是每年年终该区财政拿出一部分作为配套资金。廉政保证金实行银行专户存储,每人建账,资金累积。廉政保证金的发放将视公务员的廉政建设情况而定,退休、组织调动或组织批准辞职的,廉政保证金全额发放;期间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而受党纪政法处分的,则将按处分程度、按不同比例一次性扣除其累积的保证金,如受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的,累积的廉政保证金全部扣除,扣除资金将全部上缴区廉政基金。全文共384字节 |